2016-07-22 来源:
关于征求 2017 年关税调整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会员单位:
财政部已启动 2017 年《进出口税则》修订工作,请各单位根据行业发展的最新情况以及企业实际需求,提出需要增列的税目以及需要调整的进出口暂定税率,此次调整工作不涉及出口退税。请将贵单位意见于2016年8月1日前反馈至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史萌萌
电话:010-88084682
邮箱: cfsma9@126.com
附件:1.建议汇总表
2.增列税目建议表
3.调整进出口暂定税率建议表
4.调整进出口税率建议附列资料
中国摩擦密封材料协会秘书处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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