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4 来源:
第十二届国际摩擦密封材料技术交流暨产品展示会
第三届国际汽车摩托车零部件专利新产品技术交流暨展示会
参展商服务手册
各参展单位:
首先对贵单位参加本次展会表示热烈欢迎!
为使所有参展单位都能获得完善、及时、周到的服务,特汇编本手册。
请您仔细阅读本手册,以熟悉参展程序并提前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请各参展单位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认真填写有关表格,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将相关表格传真、发电子邮件或邮寄至相关服务单位,所有表格一经参展单位盖章签名确认,即具有合同之等同约束力。
如有本指南未能包括之服务及信息,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尽可能的为您提供帮助或指导。在展览会期间,请直接与指定代理或现场办公室联系。
祝各参展单位取得圆满成功!
中国摩擦密封材料协会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1.参展须知
1.1 展会名称
第十二届国际摩擦密封材料技术交流暨产品展示会
第三届国际汽车摩托车零部件专利新产品技术交流暨展示会
1.2 展会批准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1.3 展览会主办单位
中国摩擦密封材料协会
1.4 展出地点
上海光大会展中心西馆二层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88号
1.5 展出时间
星期五 5月7日 8:30-17:30
星期六 5月8日 8:30-16:00
1.6 展期开馆时间
8:30-17:30
参展商入场:早上8:00
参展商离馆时间:17:40(待观众离馆后参展商方可离开展位)
观众于闭馆前30分钟停止入场
1.7 参展商报到注册时间地点
2010年5月5日 9:00-11:00,华夏宾馆摩擦密封展会务组
5月6日 9:00-11:00,华夏宾馆大堂
1.8 布展时间
特装展位:2010年5月6日 8:00-20:30
标准展位:2010年5月6日12:00-20:30
1.9 撤展时间
2010年5月8日16:00-18:30
2、展位布展
2.1 主场搭建商
上海友亨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封浜镇浦环路29号
邮编:201863
电话:021-51642526
传真:51642526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人手机:13386137905 15900791856
电子信箱:YHZL20078@163.com
户名:卢湾五里友亨会务会展服务社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长宁支行
帐号:316463-03000350833
2.2 标准展位布展
(1)9平米标准展位(内经长×宽×高:2.93米×2.93米×2.48米)配置:100W 射灯2盏,插座 (220V) 1个,展柜(长×宽×高:1米×0.5米×0.75米)1个,折椅2把,展位内铺地毯。
(2)除标准展位已经配备的设施外,需要租用其他展具、展台特殊用电、增加射灯、安装灯箱、安装上下水、层板等的单位,请填写“租用展具、特殊用电、用水预定单”于2010年04月10日前报上海友亨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以便提前预定及安装。填表务必画图示意,注明详细位置及尺寸。
2.3 特装展位布展
(1)特装参展商,可以委托上海友亨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设计和施工,也可自行聘请有资质的公司设计、施工,但务必遵守本手册规定。
(2)特装展位设计图的审查:展位装修务必使用防火、阻燃材料,并请于2010年04月10日前将展位平面图,立体图(包括详细尺寸)、立体彩色效果图、电路图(标明电容量)、装修材料说明及装修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使用A4纸,要求图表清晰)邮寄至上海友亨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市曹安路浦环路29号,邮编:201863)或EMAIL到YHZL20078@163.com进行初审,汇总交展馆安全部门审查,以便汇总报上海市消防局。展位设计图一经核批,请勿随意更改。
(3)特装展位搭建规定
特装展位背板须作美化装饰处理,以维护展会整体美观;所有特装展位的设计和布展,其垂直正投影不可以超出自身展位的范围;展位主体高度展馆中间限高5米。
(4)特装管理费:每平方米28元(展馆16元,主场搭建12元),施工证件费:60RMB/张/人。
(5)特装展位进馆手续的办理
特装展位的参展商或委托的施工单位请于2010年4月20日前到上海友亨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特装管理费、施工证、电箱申报及租赁家具的款项打进卢湾五里友亨会务会展服务社的账号。搭建公司办理施工证需携带搭建公司营业执照、搭建工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展位效果图。办完三项手续的特装展位方可进馆施工。
(6)电源规定
为安全起见,所有展场内接驳电力必须由展会指定主场搭建商承办,参展单位应将展位中所需使用的电器(名称、数量及电功率),最迟在展览会进馆前20天申报结束。任何插座不可接驳超负荷用电器。
2.4 撤展规定
(1)5月8日16:00在主办单位展台办撤馆证,必须填写组委会出馆物品放行条,并盖主办单位专用章,否则所有物品一律不得出馆。
(2)参展商及搭建商必须在5月8日18:30前将全部展品、展具撤出展馆,18:30后展馆内所有遗留物品将作为垃圾清运出场。
3、展品运输
3.1 运输货车管理
特装及大型设备参展商的运输货车凭《临时进馆车证》进入上海光大会展中心。
标准展位若有大型设备参展,须于2010年4月10日前向主办单位申报。
主办方将提前向特装及大型设备参展商邮寄《临时进馆车证》。
4.参展商展出管理
4.1 展位管理:
(1)楣板及展位内出现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展申请时填报的名称一致。
(2)展位不得转租、转借、转让。请勿擅自抬、拿其他展位的展具、桌椅。
4.2 参展展品及宣传品管理
(1)参展展品及宣传品中必须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产品名称。尊重知识产权,请勿展出仿冒产品和未允许使用的名称,一经发现,主办单位有权要求参展商撤走任何被指控为侵权的产品。
(2)严禁张贴任何有损他人或其他单位形象的文字或图片,否则组委会有权当场取缔。参展商的宣传品仅限在本展位发放。
(3)参展商的宣传品不得出现“中华民国”字样。
4.3 消防安全管理
(1)参展商在展馆使用的电器必须符合安全、消防规定,请勿使用碘钨灯、霓虹灯和进行明火作业(除展会主办方特别允许外)。电热器具、灯箱、灯具的接线要用护套线,请勿使用花线、橡胶线、参展商请勿自行装接电源和乱拉乱接电线,严禁遮挡主电源箱。
(2)展馆内严禁吸烟。除组委会特别允许之外,搭建、布展、正式展出和撤展期间严禁动用明火。
(3)消防设施
a)任何临时搭建物及通向消防栓、电器和机械控制室的门及警铃接触点之间,至少保持1.2米(4英尺)的通道。
b)消防通道请勿堆放物品,违者消防部门将实施清运,如参展商物品因此遗失,责任自负。
c)应急灯、灭火器、火警警报器以及其他任何安全感应装置、设施请勿挪动。
d)任何隔墙或展示板请勿设置在喷淋装置喷水区域内,与喷淋头之间至少保持0.5米(20英寸)距离。
e)严禁任何妨碍火警警铃触点、消防栓、灭火器、安全门等消防安全以及监控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f)保证消防通道、通向紧急疏散门之通道,以及出入口的畅通无阻。
g)在临时搭建物与墙面之间必须留有1米的检修通道。
h) 请勿在吊顶喷淋装置或照明装置上附着或悬挂任何物品。喷淋装置的最高设计承受温度为68摄氏度,因此请勿将聚光灯和其他发热装置对准或靠近消防喷淋装置。
5、展会筹备进展及最新动态
5.1 中国摩擦密封材料网(www.cfsma.org.cn)开设了国际展览会专栏,展位预订等展会最新动态将及时在网上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