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4 来源:
第十一届国际摩擦密封材料技术交流暨产品展示会
第二届国际汽车摩托车零部件专利新产品技术交流暨展示会
参展商服务手册
前 言
各参展单位:
首先对贵单位参加本次展会表示热烈的欢迎。为了使所有参展单位都能获得完善、及时、周到的服务,确保展览会在良好的秩序下取得圆满成功,特汇编本参展商手册以供各参展商参考。
请您仔细阅读本手册,以熟悉参展程序并提前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请各参展单位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认真填写有关表格,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将相关表格传真、发电子邮件或邮寄至相关服务单位,所有表格一经参展单位盖章签名确认,即具有合同之等同约束力。
如有本指南未能包括之服务及信息,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尽可能的为您提供帮助或指导。在展览会期间,请直接与指定代理或现场办公室联系。
祝各参展单位取得圆满成功!
中国摩擦密封材料协会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1.参展须知
1.1 展会名称
第十一届国际摩擦密封材料技术交流暨产品展示会
第二届国际汽车摩托车零部件专利新产品技术交流暨展示会
1.2 展会批准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1.3 展览会主办单位
中国摩擦密封材料协会
1.4 展出地点
上海光大会展中心西馆一层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88号
1.5 展出时间
星期六 6月6日 8:30-17:30
星期日 6月7日 8:30-16:00
1.6 展期开馆时间
8:30-17:30
参展商入场:早上8:00
参展商离馆时间:17:40(待观众离馆后参展商方可离开展位)
观众于闭馆前30分钟停止入场
1.7 参展商报到注册时间地点
2009年6月4日 9:00-11:00,华夏宾馆摩擦密封展会务组
6月5日 9:00-11:00,华夏宾馆大堂
1.8 布展时间
特装展位:2009年6月5日 6:00-19:00
标准展位:2009年6月5日12:00-19:00
1.9 撤展时间
2009年6月7日16:00-18:00
2、展位布展
2.1 主场搭建商
上海友亨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曹安路浦环路29号
邮编:201863
电话:51642526
传真:51642526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人手机:13386137905 15900791856
电子信箱:YHZL20078@163.com
户名:卢湾五里友亨会务会展服务社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长宁支行
帐号:316463-03000350833
2.2 标准展位布展
(1)9平米标准展位内配置设施:100W 射灯2盏,插座 (220V) 1个,展柜1个,折椅2把,废纸篓1个。
(2)除标准展位已经配备的设施外,需要租用其他展具、展台特殊用电、增加射灯、安装灯箱、安装上下水、层板等的单位,请填写“租用展具、特殊用电、用水预定单”于2009年05月15日前报上海友亨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以便提前预定及安装。填表务必画图示意,注明详细位置及尺寸。
2.3 特装展位布展
(1)特装参展商,可以委托上海友亨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设计和施工,也可自行聘请有资质的公司设计、施工,但务必遵守本手册的规定。
(2)特装展位设计图的审查:展位装修务必使用防火、阻燃材料,并请于2009年05月15日前将展位平面图,立体图(包括详细尺寸)、立体彩色效果图、电路图(标明电容量)、装修材料说明及装修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使用A4纸,要求图表清晰)邮寄至上海友亨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市曹安路浦环路29号,邮编:201863)或EMAIL到YHZL20078@163.com进行初审,汇总交展馆安全部门审查,以便汇总报上海市消防局。展位设计图一经核批,请勿随意更改。
(3)特装展位搭建规定
特装展位背板须作美化装饰处理,以维护展会整体美观;所有特装展位的设计和布展,其垂直正投影不可以超出自身展位的范围;展位主体高度展馆中间限高7米,展馆周围限高4米。
(4)特装管理费:每平方米28元(展馆16元,主场搭建12元),施工证件费:60RMB/张/人。
(5)特装展位进馆手续的办理
特装展位的参展商或委托的施工单位请于2009年6月4日上午9:00到华厦宾馆摩擦密封展会务组办理特装搭建管理费、施工证和清运押金。搭建公司办理施工证需携带搭建公司营业执照、搭建工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展位效果图。外地搭建公司可于进馆当日办理。2009年6月5日6:00前办理完三项手续的特装展位方可进馆施工。
(6)电源规定
为安全起见,所有展场内接驳电力必须由展会指定主场搭建商承办,参展单位应将展位中所需使用的电器(名称、数量及电功率),最迟在展览会进馆前20天申报结束。任何插座不可接驳超负荷用电器。
2.4 撤展规定
(1)参展商及搭建商必须在6月7日18:00前将全部展品、展具撤出展馆,18:00后展馆内所有遗留物品将作为垃圾清运出场。
(2)所有参展单位须按展览日程统筹撤展事宜,要听从现场人员指挥。
(3)所有出馆物品必须填写组委会发放的出馆物品放行条,并盖主办单位专用章,否则所有物品一律不得出馆。
3、展品运输
3.1 车辆管理
运输货车进入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参展单位需于2009年5月10日前向主办单位申报,主办方将及时邮寄《临时进馆车证》。
4.参展商展出管理
4.1 展位管理:
(1)楣板及展位内出现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展申请时填报的名称一致。
(2)展位不得转租、转借、转让。请勿擅自抬、拿其他展位的展具、桌椅。
4.2 参展展品及宣传品管理
(1)参展展品及宣传品中必须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产品名称。尊重知识产权,请勿展出仿冒产品和未允许使用的名称,一经发现,主办单位有权要求参展商撤走任何被指控为侵权的产品。
(2)参展商的宣传品仅限在本展位发放。
(3)参展商的宣传品不得出现“中华民国”字样。
4.3 消防安全管理
(1)参展商在展馆使用的电器必须符合安全、消防规定,请勿使用碘钨灯、霓虹灯和进行明火作业(除展会主办方特别允许外)。电热器具、灯箱、灯具的接线要用护套线,请勿使用花线、橡胶线、参展商请勿自行装接电源和乱拉乱接电线,严禁遮挡主电源箱。
(2)展馆内严禁吸烟。除组委会特别允许之外,搭建、布展、正式展出和撤展期间严禁动用明火。
(3)消防设施
a)任何临时搭建物及通向消防栓、电器和机械控制室的门及警铃接触点之间,至少保持1.2米(4英尺)的通道。
b)消防通道请勿堆放物品,违者消防部门将实施清运,如参展商物品因此遗失,责任自负。
c)应急灯、灭火器、火警警报器以及其他任何安全感应装置、设施请勿挪动。
d)任何隔墙或展示板请勿设置在喷淋装置喷水区域内,与喷淋头之间至少保持0.5米(20英寸)距离。
e)严禁任何妨碍火警警铃触点、消防栓、灭火器、安全门等消防安全以及监控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f)保证消防通道、通向紧急疏散门之通道,以及出入口的畅通无阻。
g)在临时搭建物与墙面之间必须留有1米的检修通道。
h) 请勿在吊顶喷淋装置或照明装置上附着或悬挂任何物品。喷淋装置的最高设计承受温度为68摄氏度,因此请勿将聚光灯和其他发热装置对准或靠近消防喷淋装置。
5、展会最新动态将及时在协会网站披露
5.1 中国摩擦密封材料网(www.cfsma.org.cn)开设了“第十一届国际摩擦密封材料技术交流暨产品展示会”和“第二届国际汽车摩托车零部件专利新产品技术交流暨展示会”专栏,展会最新动态将及时在协会网站披露,可登陆网站查看所有展会信息及参展商情况。展会结束后参展商的信息将在网站上保留至下一年展会举办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