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2 来源:
为规范和加强中国摩擦密封材料协会会费收支的管理,依据国家财政制度和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按照协会章程规定,结合本协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会费标准
依据协会章程中有关会员义务的规定,会员单位须按照年度缴
纳会费,具体标准如下:
1、协会负责人单位: 8000元;
2、常务理事单位: 5000元;
3、理事单位: 3500元;
4、会员单位: 2000元。
二、会费收缴时间
原则上会费于每年三月底前缴清,如果会员单位遇有特殊情况,经协会秘书长批准可以缓缴。会员出现特殊困难,当年无力缴纳会费但仍希望保留会籍的,应向协会提出书面申请,由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为了保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协会会员如果未经批准,出现一年不缴会费的情况,依照章程规定自下一年度起,自动取消会员资格,不再享受会员待遇。
三、会费支出
会费开支必须遵循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基本原则,会费用于协会服务会员的各种开支,诸如:秘书处租赁办公场所、购置办公用具用品、印刷会刊及各类宣传资料、工作人员工资报酬、差旅费、邮政费、会议费、专家讲课费、咨询费、向总会缴纳会费等。
四、监督管理
会费除了规定的支出项目外,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私分,结余会费也不得向会员单位分发。
会费开支所有报销单据必须是税务正式发票或财政统一银钱收据,每年向理事会报告一次会费收支情况。
五、本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