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4 来源:
提前寄达展品及展品运输
组委会指定“上海商业储运有限公司商云储运分公司”为主运输代理商。
参展商与指定机构直接洽商货运问题,组委会仅行使管理权。
国内展品运输:
1. 各参展商展品道具,必须在 2009年 6 月 4 日前运抵上海商业储运有限公司仓库。发运时,展品外包装必须符合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实、牢固。所有交于委托货运商的运单及货物外包装上注明以下内容:
“第十一届国际摩擦密封材料技术交流暨产品展示会” “第二届国际汽车摩托车零部件专利新产品技术交流暨展示会”(上海光大会展中心西馆) 主场运输:上海商业储运有限公司商云储运分公司 展商公司名称: 展台号: 发货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
2. 展品发运后,应及时将托运凭证传真给“上海商业储运有限公司商云储运分公司”。展品到达后,存放在上海商业储运有限公司仓库内。2009年 6 月 5 日开始在展馆指定地点与参展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后送至展位。
3. 样品到站及联络方式:
铁路快件到站:上海站
航空到港:上海虹桥机场
公路到站:上海
收货地址:上海成都北路1037弄9号
联系人:周复定先生
手机:13801915481
电话:021-62537118
传真:021-62537118
4. 参展的样品道具从外地发送到上海的运费由展商当地付清。
5. 2009 年 6 月 7 日在展馆一层服务处办理展品返程托运业务。
6. 运输服务收费标准:(详情见下表)
每件体积(立方米) | 每件重量(公斤) | 运费(元) | 结算方式 |
0.05以下 | 20以下 | 25.00 | 送货至展台时凭原始发票向展商结算。托运直接结算。体积与重量矛盾时,择大计算。本表未列出之项目将另行收费。 |
0.05-0.1以下 | 20-40以下 | 30.00 | |
0.1-0.2以下 | 40-60以下 | 40.00 | |
0.2-0.3以下 | 60-80以下 | 50.00 | |
0.3-0.4以下 | 80-120以下 | 60.00 | |
0.4-0.5以下 | 120-160以下 | 70.00 | |
运输代理服务费(最低收费):100.00元/票/运次 |
项 目 | 费 用 |
人工、机械、卸货送到展位 人工、机械、运至馆外装车 | 70.00元/立方米/500公斤 (最低收费:90.00元/票) |
超重超大附加费 单件毛重在1000公斤 体积大于2米*1米*1米(含外包装) |
50.00元/立方米/500公斤 |
将空箱及包装材料运至展馆现场存放地 将空箱及包装材料运回展台位置 | 根据实物每票50.00元至200.00元 |
7. 费用结算
凡受展商委托在机场、车站提货所产生的费用,在提货时主运输代理商给予以垫付。并在展品送到展位前向展商结算。出馆运输费在受理运输时一次结清。
国外展品运输:
联系人:李国明先生
电话:021-62178088*22
手机:13901626676
★展品保险
展商应自行投保展览品往返运输保险及在展览仓储期间的保险。如发生意外,由展商自行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注意事项:
1. 展商有机器到光大会展中心参展的,请提前2天与主场运输联系,便于主场运输配备铲车。
2. 参展商品应在6月4日前到达上海商业储运有限公司仓库内